近些年來,不少電動自行車產品逐漸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部分指標超出了現行標準的規定,被稱為“超標車”。這些“超標車”安全性能較差,交通安全隱患大,另外部分電動自行車防火阻燃性能較差,引發的火災逐漸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三部門立足于引領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高質量發展,以“三確保一堅持”為根本原則,修訂電動車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新標準”由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14項安全指標,調整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功能等16項安全指標,明確了前后輪中心距、車體寬度和鞍座長度,增加淋水涉水性能要求和車速提示音,完善說明書的編寫要求。
為確保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市局采取多項措施加強電動車質量監督管理。一是通過印制發放宣傳彩頁非常直觀地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講解新標準和購車知識。二是通過發放宣傳彩頁、書面通知、當面講解等形式向全市350戶電動車經銷商宣傳相關法律知識,做到戶戶了解,增強意識,自覺銷售“新標準”電動車和做好“超標車”下架退市工作。三是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逐戶登記未下架超標電動自行車銷售情況,督促商戶做好退市工作,不得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 |